为确保《云浮市2022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落地见效,现结合我市
实际,就毕业生购房补贴、校企合作班留云工作补贴等措施制定工作指引。
一、补贴条件与申请程序
(一)提供安居保障促进就业。毕业两年内(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的高校
毕业生,2022年在云浮购买首套自住房,并与云浮企业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按全日
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2万元、大专毕业生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每人
限领一次。
毕业生购房补贴
补贴条件:毕业两年内(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22年
在云购买首套自住房,并与云浮企业签订3年以上合同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2万元、大专毕业生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购房补贴申请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全日制学历证书;购置房产
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与市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申请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人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
2.资格审核。企业所在地人社、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报所在地县(市、
区)委人才办审核。
3.资格公示: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每月公示
一次)。
4.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地人社部门按程序申请财政资金,并按规
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二)围绕产业深化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广东药科大学
云浮校区、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云
浮校区等高校新开设符合我市金属智造、信创产业、氢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
文旅产业、现代物流、石材、硫化工、清洁能源等十大产业发展方向的特色专业或紧
缺专业。鼓励高校与十大产业领域企业共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校企合作班。新开设
特色专业或紧缺专业的高校,给予学校一次性补贴30万元。入读校企合作班的学生,
毕业后留在我市企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
1.新开设符合我市十大产业发展方向的特色专业或紧缺专业补贴。
补贴条件:新开设(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十大产业发展方向
特色专业或紧缺专业。
补贴对象: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
学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云浮校区。
补贴标准:每个专业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
(1)《新开设符合我市十大产业发展方向的特色专业或紧缺专业补贴申请表》;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特色专业或紧缺专业在省级平台发布的具备招生资格的佐证材料;
(4)特色专业或紧缺专业所招学生的学籍名单。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复印件标注与原件一致。
申请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请程序:
(1)院校申报。院校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报市教育局。
(2)部门初审。市教育局联同市工信局、市卫健局、市中医药局等有关单位对申
报院校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专家评审。
(3)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组织行业、企业专家,对各院校实地核查
并进行综合评定。
(4)对外公示。评定结果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申请资金。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汇总申请资料按程序申请财政资金。
2.校企合作班留云工作补贴。
补贴条件:入读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
学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云浮校区等高校开设的符合金属智造、信创产业、氢能源
、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文旅产业、现代物流、石材、硫化工、清洁能源等十大产业方
向校企合作班的学生,毕业后留在我市企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
补贴对象: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云浮中医药职业学院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云浮校区等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
补贴标准: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
学校提交:(1)《入读校企合作班补贴资金申请表》;(2)《入读校企合作班补
贴资金申请汇总表》;(3)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校企合作班相关协议。以上申报材料
一式三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学生提交:(1)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2)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申请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申请程序:
(1)在读学生填写《入读校企合作班补贴资金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报所在院校。
(2)院校审核汇总后填写《入读校企合作班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报市教育局初
审备案。
(3)学生毕业并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一年后,向市教育局提交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
的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
(4)市教育局收集以上材料在申请表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复审。
(5)审核结果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汇总申请资料按程序申请财政资金。
(三)支持人力资源机构服务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能优势和专业优
势,拓宽市场化就业主渠道,鼓励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我市企业推荐高校毕业生,
对成功向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推荐高校毕业生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
400元/人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条件:成功推荐高校毕业生到机构所在地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
(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每人400元。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被推荐人员签名确认的职业介绍推荐
信或相关用工企业出具的确认函。
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人力资源服务资质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向机构所在地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四)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扩大“三支一扶”岗位招募规模,岗位设置适度
向本市区域户籍毕业生倾斜。实施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选派高校毕
业生到乡村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鼓励各镇(街)开发基层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间领取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三支一扶”人员收入
水平执行,由市、县、镇三级按2:2:1的比例分担。
镇(街)基层服务岗位生活补贴
基层服务岗位由各镇(街)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开发、招募。
补贴条件:镇(街)基层服务岗位吸纳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三支一扶”人员收入水平执行,由市、县、镇三级按2:2:1
的比例分担。
申请程序:1.各镇(街)将2022年度基层服务岗位需求表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所
在地人社部门。2.所在地人社部门汇总后报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审核。3.各县(市
、区)委人才办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批。4.市、县两级人才办划拨资金到镇(街)财政。
二、补贴资金渠道
(一)校企合作班补贴、新开设符合我市十大产业发展方向特色专业或紧缺专业补贴
由我市人才资源开发资金保障。其中涉及中医药(南药)产业领域共建特色专业或紧缺技
能专业可由我市中医药(南药)产业人才发展帮扶计划专项资金保障。
(二)毕业生购房补贴由留云就业地的县级人才资源开发资金保障。
(三)镇(街)基层服务岗位生活补贴由市、县、镇三级按2:2:1的比例分担,其
中市、县部分由市、县人才资源开发资金保障,镇的部分由镇财政保障。
(四)就业创业补贴按现行经费渠道保障。具体申领参照《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
126号)。
三、其他
(一)各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简化申请流程,加强资
金审核监管,做好各项措施落实工作。本指引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应以属地管理原则贯彻落实。
(二)本指引中的各项补贴申请表及花名册(可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下载)。
附件:1.各项补贴申请表、花名册.docx
2.2022年度基层服务岗位需求表.docx
3.关于印发《云浮市2022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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